一、招录程序
1、各单位应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开发布博士后招聘启事。
2、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向合作导师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合作导师对博士后申请人的思想状况、道德品行,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发展潜力、工作能力、与合作导师研究课题的契合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明确招收意见。
3、各单位按照医学部和本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申请人情况和合作导师提交的遴选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综合评定确定拟招收人选。
4、拟招收博士后人选体检、单位进行公示(体检时间为提交进站申请 1 个月内,在北大校医院或医学部附属医院等三甲医院进行)。
5、拟招收博士后人选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提交材料清单》、《北京大学医学部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进站提交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单位,同时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注册报到平台同步提交电子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完全一致。
对符合博士后条件的外籍人员,应根据涉外工作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外籍博士后 Z 签证,医学部国际合作处负责办理其来华证件。签证办好之后提交材料办理进站。
6、各单位按照要求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后签章并集中上报纸质材料。
7、医学部人事处审核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8、全国博管办或工作站所在省市在线审批进站备案。
9、博士后分别到医学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办理入校及入职手续。
二、审批程序
1、医学部进站和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4月、7月(聘期开始时间一般为8月1日)、10月(临床型博士后进站一般为7月)。各单位于12月、3月、6月、9月的25日前统一将申请人的材料提交至医学部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当批进站申请。
2、医学部对进站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全国博管办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所在省市审批备案。
3、全国博管办或省市审批备案通过后,合作导师和各单位安排博士后报到,博士后根据安排前往医学部人事处或附属医院人事处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者,以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录用资格。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由工作站安排报到。
4、进站报到时因故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博士后人员,须在进站6个月之内到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交验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对进站满6个月,尚不能交验博士学位证书者,作退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