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分为全职博士后和联合招收博士后两大类。
(一)全职博士后是指与北京大学医学部建立唯一人事/劳动关系且全职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作的博士后。
全职博士后由博士后本人、合作导师、各学院、医院(所、中心)签署《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以下简称《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人事、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合作导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全职博士后根据岗位类型分为科研型博士后和临床型博士后。临床型博士后的招收、培养和管理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型博士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和各医院制定的方案及办法执行。
(二)联合招收博士后是北京大学医学部与工作站合作招收的博士后。联合招收博士后与工作站签署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在站期间其行政、组织、工资、户口、档案等不转入北京大学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