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因研究工作需要,申请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的,需经合作导师、所在单位同意,并按照在职职工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办理出国(境)手续。出国(境)逾期一个月以上不归者,按自动退站处理,上报全国博管会备案,医学部不再负责处理其任何要求。博士后出国(境)期间由所在单位报医学部人事处劳资调配办公室或附属医院人事处并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工资变动处理。进站后两个月和出站前两个月内一般不能申请办理出国(境)。
博士后在站期间因私出国(境)应利用寒暑假,相关规定和手续办理与教职工相同。
附属医院博士后出国(境)的办理手续与附属医院职工的办理手续相同。
凡博士后在站期间得到出站后去国外工作职位者,须按医学部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办理完出站手续并将本人人事关系和户口从医学部转出。博士后出站后,医学部不再受理其出国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