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博士后申请资格:
博士后的申请资格,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一)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一站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超过3 年;
(三)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四)全职全时;不招收在职脱产博士后(工作站联合除外);
(五)为博采众长、鼓励人才流动、学科交叉,控制同站同学科/同导师博士后的比例和人数;
(六)申请人的进站研究计划需与合作导师的科研课题或研究专长相关;具备较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七)胜任其他的岗位要求。
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队伍状况和博士后工作需要制订本学科博士后申请人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条件,明确招聘条件和标准,规范遴选程序,报医学部备案后执行。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进行查重。
临床型博士后申请资格:
临床型博士后进站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
(一)申请做临床型博士后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毕业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博士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后一般不超过2年;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全职全时;
7、满足各医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限制同站同学科招收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