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博士后申请资格:
博士后人员的申请资格,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一)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岁。
(二)申请一站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医学部不再招收在职脱产博士后。
(四) 严格控制同站同学科博士后的比例。
(五)医学部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基本条件(以下三项满足一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用。
1、博士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的杂志上至少发表或被正式接受论著1篇。
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科学技术史、应用心理学专业博士:博士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统计源期刊、中文期刊要目总览发表或被正式接受论著2篇。
3、博士在学期间,作为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排名在前三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要求自行设定基本条件外的其他进站条件,报医学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临床型博士后申请资格:
临床型博士后进站时间一般为每年7月。
(一)申请做临床型博士后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于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临床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毕业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学术学位博士毕业生,获得博士学位后一般不超过2年;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全职全时;
7、满足各医院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限制同站同学科招收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