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为外地常住户口的女性博士后,在站期间生育子女的,经博士后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其子女户口可以暂落北京大学医学部集体户。博士后出/退站时,子女的户口须随博士后一起迁出。
医学部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开具落户证明所需材料:
1、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在站期间生育子女随母落户申请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的全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套。